
可能現在有一部分企業知道什么是團體標準,但是卻不太清楚它的制定流程,心中還存在有太多的疑惑,《標準化法》第十二條規定,國家支持在重要行業,戰略新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等領域,利用自主創新技術制定的團體標準。
一、團體標準如何制定流程
1、提案:團體成員及合作的任何單位發起項目立案,標準牽頭單位(企業)對計劃要做的標準整理資料,提交協會機構進行審核。
2、立項:協會對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,對該標準的價值做出判斷,符合要求的準予立項。
3、起草:對于立項完成的標準,牽頭單位要組織人員起草標準文本等資料,主要工作包括:資料收集,國內外狀況分析,必要的實驗驗證,編制標準文本初稿。
4、征集意見:包括標準草案、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,主要形式為信函征求、網上公開征求或者是會議征求。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為30日。
5、申報和發布:意見征集后,根據修改意見完善標準形成終稿,由協會發放編號及公告,開始申報,申報完成后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對外發布。申報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。
二、團體標準的法律效力
它是市場化的,本身沒有法律效力。小編覺得要看發布機構本身是否具備監管的職能或授權制定的權力,如果明示執行,就有效力,在團體標準的制定章節中,《規定》強調,社會團體應當規范開展團體標準化工作,配備熟悉標準化相關法律法規、政策和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,建立具有標準化管理協調和標準研制等功能的內部工作部門,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標準知識產權管理制度。
以上就是對團體標準的一些解答, 所以說,企業想要做大做強的話就必須經過這些相關流程,如今市場需求正在逐步擴大,若要等到國家標準出臺的話可能市場都已經更新二三次了,以此國家在大力推動企業建立適合自己的標準。
編輯:張璽瑩
審核:劉唯唯